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华南农办〔2018〕119号)等文件精神,推动科研育人,学院启动“‘凤蝶’创新创业提振行动”(第二期)培育项目,进一步激发师生投身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的热情,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推进学院“凤蝶”工程,深化“三全育人”,助力培养一流农科人才。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培育项目主要对标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互联网+”)、“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大挑”)、“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下简称“小挑”)三大赛事,三大赛事介绍详见附件1。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基础
申报的项目要有一定的前期基础,优先支持拥有科技成果的学院在职教师作为项目专业指导老师。
(二)团队构成
团队负责人身份应为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内的本科生、研究生(即2019年之后毕业的学生,不含在职),团队成员人数、学历等要求,具体参照三大赛事简介。
(三)指导老师
项目团队指导老师实行“双导师制”,即至少配备1名专业指导老师和1名管理指导老师,管理指导老师待项目遴选后,由学院统筹安排。
三、项目资助
学院将给予培育项目相应的经费资助,拟支持重点项目2-3项,一般项目6-8项。具体资助项目数量和金额将根据申报数量和质量另定。在学院首期入库资助项目中有较好培育前景的,可继续申报本期培育项目。
其中,申请重点资助的项目团队要求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注册的项目,或已有成熟的成果应用案例的项目;以及虽然暂未实际应用,但技术较为领先且应用领域清晰明确、市场前景广阔的项目。
四、项目培育时间
第二期资助项目培育时间为期两年,自2024年11月起至2026年11月止。
五、项目结项及激励
(一)项目考核
经过培育,根据项目的成熟度,将分期推荐到学校参加“挑战杯”和“互联网+”比赛,力争重点培育项目在“大挑”赛事中至少获得省赛一等奖,在“互联网+”、“小挑”赛事中至少获得省赛银奖;一般培育项目在“大挑”赛事中至少获得省赛二等奖,在“互联网+”、“小挑”赛事中至少获得省赛铜奖。如获得其他学科竞赛奖励将视情况另行认定。
(二)项目激励
除学院给予培育资金支持外,根据《学院学生竞赛奖励办法》(附件2),获得相应奖项的师生,主要奖励如下:
1.教师奖励方面:对于在国赛中获奖项目的指导老师,学校在其工作量认定、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等方面予以教学成果奖或教学改革奖业绩成果予以认定;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老师,将按照标准在次年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上予以整体性奖励。
2.学生奖励方面:对于在“互联网+”和“挑战杯”竞赛中获得相应奖项的参赛学生团队,将按照标准给予资金奖励;获“互联网+”国赛金、银奖的学生团队项目负责人可参评广东省大学生“年度人物”,并有机会直接认定为“广东省优秀学生”。
六、项目申报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
有意申报的团队需填写《立项申报书》(附件3),文件名命名为“项目负责人+所在系(中心)+项目名称”,上传至
https://docs.qq.com/form/page/DS0hYVWp3bkVyaFJL,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晚22:00。
(二)项目立项
学院将另行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同时评选出“金点子”项目。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发文。
(三)动态管理
学院将加强对项目的动态管理,适时组织检查,做好项目的交流和汇报,确保培育项目质量。对执行不顺利、无法继续推进的项目,学院将取消培育,收回资金。将根据项目培育情况,进行持续资助。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祁老师、曹老师,020-8528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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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