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华农党发〔2018〕70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表现突出的毕业生,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立志成才,我院将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2024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根据《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华农党发〔2018〕70号),申请者需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无补考、重修课程,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以上(>80分),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符合《学院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实施方案》(华农农办〔2020〕85号)的要求(大四学年体测成绩或大学四年体测总评成绩或符合第5条获奖/发表论文当年的体测成绩≥80分)。
4.英语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550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或雅思6.5分以上,或托福95分以上。
5.同时符合以下七种类型之一:
①在校期间每学年综合测评都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其中至少有1次一等奖学金)。
②担任两年以上班长、团支书或团委、学生会、党务管理委员会、媒体中心等副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同时每学年综合测评均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其中至多有1次三等奖学金)。
③在校期间曾获教育部、团中央、省教育厅、团省委等部门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学校“模范引领计划”2次以上个人标兵奖荣誉称号,同时每学年综合测评均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其中至多有1次三等奖学金)。
④在教育部、团中央、省教育厅、团省委等部门主办的文体竞赛活动中获省级以上表彰(注:个人项目文艺类前三名,体育类前八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队员),同时每学年综合测评均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其中至多有1次三等奖学金)。
⑤成功入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山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就业工作项目,同时每学年综合测评都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其中至多有1次三等奖学金)。
⑥在教育部、团中央等部门主办的全国常设性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以上或常设性国际学科竞赛获三等奖以上的项目负责人。
⑦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全文收录。
(二)院级优秀毕业生
根据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要求,申请者需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校期间每学年综合测评都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其中至少有1次二等奖学金)。
②担任1年以上班长、团支书或团委、学生会、党务管理委员会、媒体中心等副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同时综合测评曾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③在校期间曾获教育部、团中央、省教育厅、团省委、校团委等部门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学校“模范引领计划”标兵奖或提名奖荣誉称号,同时综合测评曾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④在教育部、团中央、省教育厅、团省委、校团委、校体育部等部门主办的文体竞赛活动中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注:个人项目文艺类前三名,体育类前八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队员),同时综合测评曾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成功申报教育部、团中央等国家级项目(团中央“志愿者服务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等)的主持人。
⑤成功报名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山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就业工作项目。
⑥在教育部、团中央、省教育厅、团省委、学校创新创业学院、校团委等部门主办的常设性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获校级及以上奖项的项目负责人。
⑦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请在5月15日前登录“学生工作系统门户”荣誉称号的“优秀毕业生”项目进行申请(网址为https://xgxt.scau.edu.cn/#/index),按照表单内容填写,并上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在校期间综合测评奖学金获奖证明照片、个人成绩单(加盖学生成绩专用公章)照片、体测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页、各类英语成绩照片、其他获奖证明等各项相关材料;并将《学院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者突出事迹材料》(见附件2,申请“院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仅需提供参考模板第一部分个人简介)电子版命名为“班级+姓名+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发送至学院邮箱:hnzbjyzd@163.com。
(二)学院评审、公示
学院将登录系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若证明材料不够充分,可回退补充修改后再次提交;学院择优评审,通过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及材料将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奖励
获奖学生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四、相关要求
请各位同学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学院将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典型事迹,激励学院学生成长成才,营造学习先进、争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良好院风学风建设。
联系人:祁老师,联系电话:85286032。
附件:1.中共学院委员会 学院关于印发《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2.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者突出事迹材料(参考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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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