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华农党发〔2023〕40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初审等程序,拟确定我院106名本科生通过2023-202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第一批),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24日至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祁老师(2020级):联系电话:85286032
梁老师(2021级):联系电话:85286136
郝老师(2022级):联系电话:85286032
附件: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第一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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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