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学院本科课堂教学十佳教师评选办法》(华南农办〔2020〕104号)要求,为充分调动我校教师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教师认真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提升教学能力和育人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本科课堂教学十佳教师评选工作(以下简称“十佳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奖励在本科课堂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一线专任教师10人,每位获奖者奖励人民币5万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十佳教师奖的教师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国爱校,教书育人,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二)服从学校本科教学安排,积极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2019年度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专指理论课和实验课)在本单位排名前30%;
(三)2019年度两个学期的课堂教学学生评教得分(含理论课和实验课)均在本学院(部、中心)排名前30%。如该年度其中一学期已达到工作量要求,另一学期未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则以承担教学任务学期的学生评教结果为准。
(四)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
(五)未被问责或受过全校通报批评处理者;
(六)无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记录者。
(七)已获评我校本科课堂教学十佳教师者,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评奖程序
评奖程序包括学院(部、中心)推荐、学校资格审查、现场教学、综合计分等环节。
(一)学院(部、中心)推荐。学校根据全校专任教师总数2%的比例确定十佳教师奖申报总名额(四舍五入),并根据各学院(部、中心)教师人数分配各单位申报名额(附件2)。各单位根据学校规定申报条件及申报人情况,确定推荐候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31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其工作量、学生评教数据(附件3)提交至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303)。
(二)资格审查。学校对各单位的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教学工作量和学生评教结果得分进行排名,排名前20的候选人进入现场教学环节。教学工作量和学生评教结果合计得分相同的,则依据教学工作量的绝对数量进行排序。
(三)现场教学。进入现场教学环节的20名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开展现场教学,由评奖专家组根据候选人现场教学情况进行评分。现场教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综合计分。教学工作量、学生评教与现场教学三项分值分别为10、20、70,三项综合得分前10名的为十佳教师奖获得者,分数相同的则依据教学工作量的绝对数量进行排序。教学工作量、学生评教结果和现场教学的计分办法详见附件1。
联 系 人:卢菁 崔芸 吴长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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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印发《学院本科课堂教学十佳教师评选办法》通知.doc
附件2学院2019年度本科课堂教学十佳教师评选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3学院2019年度本科课堂教学十佳教师评选各单位候选人信息表.docx
人力资源处
2020年10月21日